(鲁政办字〔2019〕189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19〕88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补偿机制,促进我市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取消耗材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