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威医保发【2025】27号)文件精神,我院自2025年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为保障您的权益,温馨提示如下:
一、10月15日前开立且完成缴费的门诊医嘱,正常执行;10月15日前开立但未完成缴费的门诊医嘱,若10月15日后使用,需要医生重新开立申请医嘱,按照新的医嘱项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院患者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相关医嘱,10月15日前执行之前标准,10月15日之后(含15日)按照新的医嘱项和收费标准执行。 调整明细见附件。
附件:
1.威海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威海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威海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威海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威海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威海市立第三医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