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办的宣传贯彻《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暨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专项培训班正式开班!
发布作者:市立三院 发布时间:2019-06-18
【来源:威海晚报】
为宣传贯彻《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工作,推动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6月17日,全市宣传贯彻《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暨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专项培训班在龙跃国际开班。培训为期4天,全市180名精神卫生系统的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开班仪式和培训。
当日8点30分,开班仪式正式开始。在开班仪式上,市立三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张岿代表市精神卫生中心通报了《2019年1-5月份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完成情况》。通报情况表明,目前,我市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规范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均位于在全省中上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核心管理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宋艳丽在致辞中说,《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宋艳丽指出,目前,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在机制、经费保障、社区康复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管理和治疗水平等方面面临很多现实的困难。《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是改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关键措施,更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遵循。
在开班仪式上,宋艳丽说,从今年起,我市争取全面落实“所有建档在管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全部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所有登记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
开班仪式后,张岿主持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从17日持续到20日,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助理王立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副院长辛奎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杨永信和我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张岿、王东、杨延、彭丽丽、李强笃、于志红、徐超、邹玲艳、于辉、张洁、马秀娟共14位专家结合临床实际和案例,详细解读《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实施要点,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和专项技能,并与参会人员进行现场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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